2016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當天,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正式向原住民族道歉。自此之後,臺灣的原住民族政策便邁入了新頁。在眾多後續討論中,原住民族自治議題尤其受到族人與各界的關注。對此,現階段政府的規劃,是希望參酌美加紐等國經驗,透過「實質談判程序機制」來達到自治。此方案近似於前述原住民族先進國所採取的「條約模式」,也就是透過原住民族和國家(中央、地方政府)協商談判並簽訂協定的方式,來確認進而規範兩者間的關係。面對此一嶄新的方案,各界的討論卻相對有限。無獨有偶地,近來澳洲也對條約機制的引進,展開了一系列的討論。有鑑於此,本文擬從該國對相關機制的思索乃至論辯出發,希望以此來作為未來我國制度規劃時的借鏡與反省。整體來說,條約制度的引進必然會觸及既有憲政架構的更動乃至主權議題,這也使得相關討論會涉及理論論證與法制磨合。由於這些議題具備高度政治性,故也相當敏感。對此,作者嘗試從政策學習與制度磨合的角度出發,嘗試以憲法肯認、條約、原住民族主權三位一體的理解,來捕捉澳洲對相關議題的討論。除此之外,由於條約機制實務上經常被用來作為國家正當化其權力來源的工具,故作者也對引進此制度可能的限制進行分析。
本文屬於規範性的研究,在於提出個人對於國際永久和平的看法。本文分為六個部分。首先,對於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國際和平思想進程進行析論;其次,探討目前有無可能跳越「國家」這個長久存在的和平論述主體? 第三,嘗試解開和平論述的傳統面紗,將和平論述的主體從抽象的「國家」 轉移到更為實質的「政府」;第四,介紹「開放和平論」的理論基礎;第五,探究「開放政治市場」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曾經有過的若干實踐經驗及其意義;最後,則是對「開放政治市場」的內涵及實踐可行性表述。「開放政治市..
This article is normative in nature; it attempts to delineate the author’s view on international peace in six parts. It begins with a review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peace theory, and then advances to a discussion on the possibility of skipping the “state”—the long established subject in peace discourse—in our probing of the issue in point. The third part attempts to shift the abstract subject of the “state” in traditional peace discourse to a more substantial one of the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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